《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6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促进健康与旅游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制定健康旅游行业标准、规范。
一、编制和实施《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健康旅游等健康产业发展。2016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促进健康与旅游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制定健康旅游行业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健康旅游产业发展。健康旅游关联产业多、带动效应强,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地区)开展健康旅游,超过50个国家(地区)已将健康旅游确定为支柱性产业。我国健康旅游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之间的融合不够,高附加值服务较少,完整的产业链尚未形成。虽然各地开展了很多探索和创新,但在政策层面尚没有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也缺乏成熟的模式和经验,需要国家出台政策予以推动、规范和引导,确保健康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健康服务和旅游需求,扩内需、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保健康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健康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指导和规范地方健康旅游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意见》的编制过程
《意见》的编制历经多次修改完善。我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深入调研,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梳理国内外健康旅游发展现状,总结博鳌乐城国际旅游医疗先行区经验,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地方、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初稿形成后,多次征求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意见》报国务院后,再次大范围征求了部门意见。2017年5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
三、《意见》编制的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是把健康旅游作为发展健康服务业的重要任务,以需求为导向,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牢牢把握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服务特色,以医疗促旅游,寓旅游于医疗,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意见》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消费需求,加快发展健康产业,促进健康服务与旅游深度融合。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突出服务特色,提高服务能力和品质,顺应发展趋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健康服务和旅游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动力。
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坚持因地制宜、创新驱动。坚持对外交流、开放共赢。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五、《意见》确定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健康旅游基地,形成一批健康旅游特色品牌,推广一批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健康旅游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打造一批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到203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健康旅游服务体系,健康旅游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发展环境逐步优化,吸引更多的境内外游客将我国作为健康旅游目的地,提升产业发展层级。
六、《意见》的重点任务
《意见》从提高健康旅游供给能力、培育健康旅游消费市场、优化健康旅游政策环境等3个方面部署了13项重点任务,特别强调发展高端医疗服务、中医药特色服务、康复疗养服务和休闲养生服务,主要包括发展丰富健康旅游产品;提高医疗机构现代化水平;提升健康旅游服务品质;加大推广推介力度;打造健康旅游服务产业项目;推进健康旅游服务信息化;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市场准入和行业规范建设;健全健康旅游法制和监管体系;完善健康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健全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建设诚信服务制度。
七、《意见》的组织实施
《意见》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试点示范、加强国际交流合作3条措施,通过建立健康旅游发展部门协作机制,发挥地方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建设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学习借鉴国际先进发展经验,推动健康旅游业健康发展。
相关链接:关于促进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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